合肥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 失信者禁止高消费
注意了,一旦上了信用惩戒“黑名单”,就坐不了飞机,办不了信用卡,当不了企业高管啦!昨天,合肥市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市直19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合肥“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建立信用 惩戒“黑名单”
根据备忘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牵头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信用惩戒的对象为全市各级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 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全市各级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各县市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统一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共有106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其中有 875名为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有2人,占0.23%,其他人员873人,占99.77%;有185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履行完 毕等原因被屏蔽撤销的有50件,占4.72%。
失信被执行人 禁止高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进入“黑名单”,惩戒相当严厉,将被禁止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同时,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此外,市中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市直有关部门及银行金融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且,通过市直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宣传诚信典型事迹,报道失信典型案例,在合肥法院网设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询平台。
上“黑榜”企业 2年不得参评
信用惩戒“黑名单”约束失信者,对于企业产品,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将牵头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
荣获安徽省名牌产品、合肥名牌产品、市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市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
对于进入红榜的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增加抽验频次,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
据悉,2011年至2013年底三年间,我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即23018户。其中列入三年有效黑牌企业14337户。
“红黑榜” 将集中向社会发布
会上,市发改委介绍,目前正研究制定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工作方案,而这一平台就是此次合作的“资源共享大平台”。该平台将归集全市范围内社会法人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合作备忘录,各签约单位向社会推出的信用惩戒“黑名单”、产品质量“红黑榜”信息,同时向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借助这一“资源共享大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
诚信建设 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诚信缺失一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对此市委宣传部将牵头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普及诚信文化,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的理念,结合各行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将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市级“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引导企业与商户制售良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