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威力大 义务人主动来交款

17.06.2016  23:50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6月1日上午,一对夫妻早早来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将171元执行费交到执行法官手上。

  2013年,宣州区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被告牛某、陈某夫妇未按判决内容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原告宣城市某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6年4月,牛某夫妇向宣城市某银行归还了3.5万元借款及利息,但对171元执行费拒不缴纳。执行法官在多次与牛某夫妇联系未果后,依法制作决定书,将两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了解到凡是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在银行贷款、乘坐交通工具、子女就读、高消费行为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并且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也将定期曝光失信人名单,给生活中带来了诸多不便。意识到拒不缴纳执行费的严重后果后,牛某夫妇次日一早来到法院主动缴纳执行费并承认错误,请求法院将两人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中撤销。执行法官在耐心、详细地对牛某夫妇教育后,及时将两人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