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为农村发展“引活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
“全省124家合作社试点,重点发展种植和养殖业”
——以信用合作解资金难题,服务农户奔小康
初夏时节,在太湖县小池镇银山村,农妇王三平望着自家200亩林地和120亩水面,充满期待。这是一家多种经营的家庭农场:山上有林地,山坡上养猪,山下还有120亩水面。“养猪有些亏,今年就着场地又养了二三百只土鸡和80只兔子弥补损失。资金主要来自互助社,贷款随用随取。 ”王三平说。
王三平所说的资金互助社,指的是小池镇银燕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内资金主要是社员的入股、存款,以及财政扶持资金、自身营业利润,其中存款占75%。 ”互助社理事长方福红介绍,截至目前,互助社资产总额1703万元,存款余额1533万元,贷款余额906万元。
金融是现代经济血脉,血脉畅发展动力才强劲。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是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土壤。 “目前,省农委和安庆市联合选择了24家农民合作社进行信用合作。此外,全省各地自行试点的农民合作社有100家,信用合作资金规模达5.44亿元,累计发放信用合作资金近4.86亿元。 ”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调研员马燕介绍。
太湖县农委经管站站长贾常舟告诉记者,目前太湖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资金规模1.6亿元,其中互助金余额1亿元,累计发放逾3亿元。 “全省来看,以产业发展为依托的信用合作,65%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种植和养殖业。 ”马燕说。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有效解决了社员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
在潜山县,通过信用合作的资金支持和专业大户的示范引导,新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带领成员及周边农户发展瓜蒌生产。“目前信用合作的资金规模由2010年的16万元扩大到570万元,瓜蒌种植基地则由30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4500多亩,成员平均年增收5000元
左右。 ”合作社负责人介绍。
“手续简单,放贷速度快,不要抵押”
——填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推动民间金融“走正路”
日前,省农行与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涉农金融服务协作,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但整体看,农村金融服务滞后发展需要。 “特别是针对个体农户的贷款,手续复杂、周期长且需要抵押品,农民很难获得。 ”马燕说。
小池镇农民方教亮从事棉花收购多年,常需要短期流动资金。 “手续简单,放贷速度快,不要抵押。”谈起到互助社借钱的好处,他告诉记者,银行贷款太慢,等钱下来收购时机早过去了。而在合作社,3000元以内的贷款只需要口头申请,写张借据就行了。“从申请到放贷不超过6小时,太方便了! ”
专家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成员之间比较了解,以信用为基础简化了贷款程序,具有很高的灵活性。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则为信用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即使在农村,当前银行业机构网点主要集中于镇政府所在地,村组几乎没有银行业服务网点。 “2013年底,小池镇辖内只有农商行1家有贷款功能的2个网点和1个邮政储蓄网点,每万人拥有机构数不到1个。”贾常舟介绍。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通过简便、快捷的借贷方式,满足了农民的短期资金需求,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缺位”。
在岳西县,撞钟种养专业合作社成员王学胜打算从事农资经营,缺少启动资金。他向合作社资金互助部提出借款申请,顺利获取期限6个月的借款3万元。 “当初想从银行贷款3万元,但银行只批准1万元,且要找国家公务员担保。合作社借款方便快捷,不要抵押担保,而且使用费比银行贷款利率还低。 ”王学胜介绍。
省农委副巡视员胡桂芳认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有利于资金回流,将有限的金融资源留在农村,缓解“三农”资金短缺困难。同时,互助社通过入股分红的方式,满足农村闲散资金的理财需求,遏制农村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的发展蔓延,客观上促进了民间金融逐步走向正规化。
“产业合作与资金互助紧密结合,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稳妥推进试点,探索科学监管机制
让熟稔小麦大豆习性的农民,去掌控现代金融运作,是全新的挑战。 “令人欣喜的是,通过试点不少合作社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运作办法。 ”马燕表示。
在潜山县源潭镇,兴达养猪专业合作社通过设立基础性股金、投资性股金的方式防止挤兑风险发生。同时,对资金发放程序和用途等均有科学的防控制度,没有发生一起呆账、坏账,社员的分红也按期足额兑付。省农委的一次调查显示,已经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合作社中,没有发生资金链断裂和挤兑问题。
专家强调,作为自下而上的金融创新,农民合作社的信用合作根植于不断提速的农村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村发展进入快车道,农民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不断增长,为信用合作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必须依托产业合作,将产业合作与资金互助紧密结合,才能具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胡桂芳说,要确保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经营活动在法定范围内,不可盲目扩张、跨区经营,防止出现农村金融风险。
需要看到,当前信用合作发展既面临一些突出难题,也缺乏成熟的监管机制。对此我省将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
“金融管理复杂,最缺少的是专业人才。 ”方福红感叹,合作社成员主要是农民,对现代管理、财务会计、金融知识等知之甚少,很难满足信用合作规范发展需要。为此,我省将重点加强对农经管理干部、试点合作社理事长以及财务人员进行金融政策、财务管理、信用合作实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指导监管和规范操作水平。
专家强调,资金互助社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须给予宽松政策,政府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持互助社独立性和经营上的自主性。同时,让信用合作沿“正途”发展,关键在监管。业内人士建议,要推动银监部门、正规金融机构与开展试点的合作社直接对接,既有利监管,也有益于金融产品创新。“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早日制定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管理办法,指导和帮助试点农民合作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开展信用合作。 ”马燕表示。
责编:童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