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出“诚信贷”最高可贷500万元

12.09.2017  17:20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守合同重信用”的品牌价值和信用资源,近日,池州市工商质监局、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和池州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联合发出通知,推出《池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贷”授信管理办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该“诚信贷”是以池州市内各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授信对象,为满足包括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并在有效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等条件的企业,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授信和发放贷款,额度分别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0万元、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万元、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