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万元质保金账户被人调包 两监管方说不知情

18.08.2015  13:56

  由施工方缴纳,开发商、施工方、宣城市建管局和银行四方共同监管的质保金账户,却遭法院强制执行,159万元质保金被用于偿还开发商债务。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相关各方重视,然而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该质保金账户事前就已经被一个仅存有15万元的银行账户“顶替”。对此,施工方、宣城市建管局均称不知此事,银行方面则是讳莫如深。

   协议上账户被更改

  8月12日,本报报道了宣城市盛世百合小区陷入维修困境,159万质保金被该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划走一事。次日,记者再次前往法院调查此事,却发现事件另有玄机。

  宣州区人民法院一位徐姓法官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展示了一份由银行提供的质保金四方监管协议。记者发现,这份协议和之前施工方向记者提供的协议是同一份,然而账户一格中原本填写的账号上,有人用笔划了一道横线,然后在旁边写了另外一个账户。修改的位置上,盖着开发商的印章,法院就是依据这份银行提供的协议和相关材料,分数次划走了上百万的质量保证金。

  徐法官说,今年1月30日,他们曾专门到银行调查这个修改后的账户,当时银行力证这个新账户才是质保金账户,但当时新账户里只有15万余元的存款,而不是按规定的159万质保金,“我们没在那个新账户上划过钱。”

   两监管方说不知情

  四方监管的质保金账户,如果要变更,按照规定应经过签订协议的四方同意才行。然而,施工方、宣城市建管局均称不知道账户被“偷换”。

  “那个账户被改的时候,根本没人告诉我们。”施工方宣城深广建筑安装公司安置部的罗姓经理昨天告诉记者,今年春节过后,他们曾向法院提出执行裁定异议,也找到银行,当时得知有人把原来的监管账户改了,但询问银行是谁改的?为什么没通知施工方?银行并没有给出答案。

  “按照监管协议,有人来改账户,银行肯定要通知我们,但我们没接到通知。”负责盛世百合项目的宣城市建管局质检科柯副科长表示,如果不是记者告诉他,他还不知道此事。柯副科长说,按照四方签订的质保金监管协议,银行应该每个季度提供质保金专户余额对账单给建管局,供建管局对质保金的缴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他从未看到过银行提供的对账单。

    银行方面讳莫如深

  既然施工方和宣城市建管局均称不知道谁更改了监管账户,那么银行知不知情呢?

  记者再次联系了某银行宣城分行的徐姓纪委书记,他先是表示,之前确实有人要来银行更改原协议中的质保金账户,但银行要求其通知另外几方,最终并没有更改成。

  记者当即追问:法院已经收到了银行提供的、账户已经“偷换”的协议,而银行力证的那个“新质保金账户”里面只有15万余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钱还在原来那个账户里,新的账户没有启用……”听到记者这番话,这位徐书记语焉不详,随后挂断了电话。

  而徐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当初执行时银行证明那个四方监管账户是质保金账户,他们会了解这个质保金是否已经到期,以及执行时是否会对小区业主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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