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该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对该报告的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8月下旬至9月初,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组成三个调研组,先后赴合肥、滁州、马鞍山、宣城、亳州、阜阳等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情况汇报以及部分企业和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就业群体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等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研前,调研组全体成员还专门听取了省人社厅关于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2010年7月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以来,六市紧紧围绕就业、创业两大主题,坚持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创业工作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2013年,六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4%以内,二、三产业就业比重明显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创业活力明显增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增数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初步形成促进就业创业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六市均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六市先后制定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三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六市均把就业工作列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计划和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兑现奖惩。
(二)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六市及所辖县、市、区均成立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行政村全部聘请了就业信息员。注重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了市、县、乡就业专网全覆盖,就业失业管理、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档案、就业专项资金发放、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基本的公共就业服务实现计算机系统管理,提高了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六市及所辖县、市、区均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马鞍山市在全国率先建成首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整合市就业中心、人才中心,建成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并开发智能招聘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就业实名制,建成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入库率达100%,强化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启动“一网五点”监测工作,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累计受到人社部表彰8次。亳州市在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正在规划建设劳动力零工市场。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根据自身财政状况,除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资金外,六市财政均投入相应的资金,有力保障了就业政策的落实。每年开展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估,完善资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全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滁州市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毕业生“双选会”、“送岗位、送政策”进校园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扶5347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施大学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帮扶519名就业困难大学生实现就业。马鞍山市针对大学生就业专门开展“进园入企看发展促就业”活动,实施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坚持向每一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送至少2条对口专业就业信息,积极开展网络招聘,连续2年被人社部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表现突出单位”。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举办百场招聘会,帮助近5万名农村劳动者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马鞍山市通过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引导企业与乡镇开展“一企一镇、一企一村”劳务对接,组织农村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就近就业,实现“早出晚归”的就业新模式。阜阳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各县、市、区每年拿出800万元,充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三是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肥市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累计帮助2636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宣城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扶持工程,开展多种形式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库,2010年以来累计发放就业扶持资金500多万元,培训城乡残疾人1150名,录入33380名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亳州市建立盲人按摩培训基地,累计培训22期,培训学员2200多人,培育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3家,集中安置600多名残疾人就业。四是统筹做好退役士兵等群体就业工作。合肥市认真组织退役士兵招聘活动,帮助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亳州市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60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80%。
(四)营造氛围、优化环境,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是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六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强化培训、融资、孵化、服务“四轮驱动”,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难、招工难、用地难等瓶颈。合肥、马鞍山两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亳州市成功举办了首届青年创业大赛。二是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合肥市制定扩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政策,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由市财政给予房租、水电、物管费等费用减免补助。全市已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129个,其中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8个、农民工创业园32个、创业街55条、大学生创业园34个,依托这些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创办各类创业组织10454个,吸纳就业7.86万人,孵化成功企业4213户,带动就业3.17万人。马鞍山市积极打造“模拟实训→校内孵化创业→市软件园中期孵化→入园区办企业”递进式的大学生创业服务“马鞍山模式”。三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滁州市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作用,先后为14590名创业者发放免息贷款;阜阳市陆续推出就业创业循环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信贷品种,累计发放贷款1.3亿元,直接受益人数达4023人;亳州市发放青年创业贷款1.7亿元,带动2884名青年创业。此外,各市还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建设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形势仍然严峻,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受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影响,就业岗位供给与就业需求之间缺口较大,劳动力总量和结构性方面的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呈逐年递增态势,但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技能素质相对偏低,就业领域较窄,而新成长劳动力又存在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不能与市场良好对接问题,造成用工难、就业难并存。
(二)就业政策仍需完善落实。各市根据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一些政策门槛高、手续复杂,落实不到位。例如小额贷款问题,各市普遍反映银行的门槛过高,且额度低、周期短,致使部分劳动者在享受政策、服务时遇到困难和障碍。
(三)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虽然近年各市都非常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但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资金、资源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各自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尚未形成联动机制,职能部门协同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比如职业技能培训,人社、农委、民政、妇联、工会、团委、扶贫等多部门均在开展,培训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影响了培训效果。
(四)全民创业的意识和氛围不够浓厚,创业主体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市场就业的导向下,一部分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少就业者存在等、靠政府帮扶的思想。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一部分创业者文化素质不高,创业技能不够,缺乏创新、创造意识和承担风险能力,可以选择的创业项目较少、创业范围较窄、创业层次不高。
(五)就业工作的宣传和就业观念的转变有待加强。政策宣传照本宣科多,深入解读少;书面语言多,通俗语言少;部门单独宣传多,联合宣传少;等待上门咨询多,主动有针对性宣传少。不少企业和劳动者对政策缺乏了解,主动申报享受政策较少,政策落实的效果不尽人意。
三、意见和建议
(一)推动现有就业创业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就业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降低政策门槛,整合共享政策资源,搞好政策、服务的有机衔接,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重点要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增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活力。要健全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孵化和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联动服务机制,发挥政策落实叠加、集聚效应,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更好地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岗位,重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二)强化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建设的投入,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各类劳动者得到均等的就业服务。加快整合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抓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标准,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基层就业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三)加大就业援助和帮扶力度,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全省有30多万名城镇人员登记失业,200多万名失地农民中相当一部分未实现稳定就业,120多万名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近一半尚未就业。这些劳动者多数年龄偏大、文化技能水平较低,需要政府的就业援助和帮扶。要增加财政投入,健全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
(四)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注重解决制约创新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措施,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注重培育青年创业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扶持青年群体创业行动,为青年创新创业搭建更多更好地舞台,广泛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强化创业教育培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创业服务部门联动机制,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加强基础保障,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更好地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作用。积极推进各类培训资源、资金的整合统筹使用。增加投入,改善职业、技师学院办学条件,特别是实训条件,允许从企业退休技术人员中聘请教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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