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措并举力促《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宣贯到位

24.09.2014  19:48

一是宣贯范围全覆盖。 在国务院安办专项整治方案印发前,我省即制定了《安徽省防粉尘爆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整治范围、重点领域、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规定了4种关闭情形和12项停产整顿情形,对建筑结构、人员控制、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以及制度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将专项治理纳入“六打六治”范围,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问责执法措施。总局68号令出台后,我局及各市县局对条令及条文释义进行了翻印,印发至辖区内所有涉可燃粉尘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到了宣贯全覆盖。

二是宣贯形式多样化。 先是组织了全省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1475家涉可燃粉尘企业负责人,参加了8月22日总局组织的防粉尘爆炸专题视频讲座,对可燃粉尘爆炸基本原理和《五条规定》出台背景及基本要求有了初步了解和感性认识;其次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并利用办公平台对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短信发送;再次要求各市县利用报纸、电视台滚动字幕、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调查排查契机,将《五条规定》及条文释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577-2007)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以及事故案例及法律法规翻印成册,发放至每家企业并指导企业进行宣贯学习和排查整治工作;最后积极组织举办多层次的宣贯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同时要求企业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观看宣传片等方式对一线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宣贯,切实做到人人皆知,知行合一。

三是明察暗访促落实。 8月底,省安全监管局对蚌埠、滁州两市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了督查和暗访; 9月9日-11日,浙江省安全监管局按照总局部署,对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进行了互查,对我省积极宣贯、从严整治等各方面工作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