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原第一冶炼厂工会主席陈向东截留侵占工会理财收益问题。2007年,陈向东从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投资理财的职工互助互济基金本金及收益中截留资金7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公务接待,3万元作为礼金送给第三方工作人员,3万元个人侵吞。2016年5月,陈向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枞阳县横埠镇左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周志明二次分配低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周志明以召开“两委”干部会议的方式作出低保资金可以二次分配的决议,并将3户低保金拿出来与其他5户同等条件的困难户进行二次分配。2013年至2014年,该居委会在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2户纳入低保范围。2016年6月,周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枞阳县社保局原局长方友生参与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方友生连续三年伙同他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事实,骗取国家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2万。2016年7月,方友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枞阳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王志虎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农机购置补贴款被冒领问题。2010年至2011年,王志虎在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实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161.3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款被企业虚构事实冒领。此外,王志虎还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7月,王志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郊区桥南办古圣社区原委员包世祥参与欺压群众问题。2011年9月,古圣社区后冲居民组江某以某公司承包的工程建设影响自己生意,需另修一条道路方便自己运输为由,请古圣社区原委员兼报账员包世祥协调,向该公司索要修路费4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修路支出,包世祥、江某各得1万元。2016年9月,包世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