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痴迷网游 侵占公司货款382.2万元

07.07.2017  20:26

痴迷网络游戏,因无钱充值及购买游戏道具,竟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382.2万元。近日,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黄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系安徽某能源公司一名“90后”员工,负责产品销售业务。2015年7月黄某被公司委派到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学习销售CRM系统,之后利用自己是公司销售系统操作员之便,将客户从公司拉走的液化气回单填写为销售未成功,待系统将客户预交的货款退回后,黄某要求客户将货款打入到自己的 银行 卡上。

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黄某共侵占公司货款382.2万元。黄某将250万元用于游戏充值及购买游戏道具,剩下的132.2万元,黄某用于购车,买奢侈品及日常挥霍。2016年11月1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黄某用其个人财产折抵退赔公司损失82.2万元,余下的300万元其父代为赔偿。安徽某能源公司出具书面谅解书,请求法院对黄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货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