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老赖”,如何出狠招?

02.12.2014  07:20

  “老赖”,不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挑战社会诚信底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治“老赖”虽然有措施,但效果不理想——

   上“黑名单”效果有限

  ● “虽然法院判决了,但至今一分钱都没要回来。 ”——合肥某建筑公司经理刘国武

  ● “上‘黑名单’是我们的杀手锏。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魏竹梅

  11月26日下午,在合肥市政务区一间简陋的办公室里,合肥某建筑公司经理刘国武向记者诉说了两年多来的“讨债路”。 2012年,刘国武先后通过债权转让、个人借贷方式借款4000多万元给六安房产开发商汤某,用于购买六安市裕安区一地块。但约定的还款期过后,汤某不仅没有还钱,还避而不见,直至如今彻底“失联”。

  4000多万元有去无回,让刘国武的事业、生活陷入困境,多方讨要无果,他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法院判决了,但至今一分钱都没要回来。 ”刘国武无奈叹息。

  “今年4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汤某录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承办此案执行的执行局谢法官告诉记者。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即人们常说的信用“黑名单”,是法院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的有益尝试。 “老赖”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遇“卡”。此外,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上‘黑名单’是我们的杀手锏。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魏竹梅说,部分“老赖”因上“黑名单”,经济活动受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债义务。但与“黑名单”相关联的许多惩戒措施,都有赖于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否则很难落实。记者随后试着以汤某名义订机票、五星级酒店,均顺利无阻。

  “由于‘限高令’执行涉及众多部门,执行效果达不到预期,法院已经减少使用‘限高令’了。 ”马鞍山市一基层法院法官坦承,法院“限高令”得不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效果越来越不济。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1年全省法院共对1031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2012年降为339人;2013年1至10月,只有21人被限制高消费,79人被限制出境。

   执行遭遇“部门壁垒”

  ● “除非法院发函,否则我们不会阻止‘老赖’乘坐飞机。 ”——合肥新桥机场一公安民警

  ● “部门间信息无法互通,是制约‘黑名单’执行效果的主要因素。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谢法官

  为什么上了“黑名单”,“老赖”们还能高消费?

  “只要身份信息无误,他们就能出票,‘老赖’能不能乘飞机归机场管。 ”一航空票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除非法院发函,否则我们不会阻止‘老赖’乘坐飞机。 ”合肥新桥机场一公安民警说,他们主要查在逃犯,其他人一般不会查。

  “入住我们酒店就是我们的客人,我们无法知道谁是‘老赖’,即使知道了我们也不会举报。 ”合肥市庐阳区一家高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说,他们并没有“黑名单”,顾客只要实名登记就可以顺利入住。而一些餐饮酒店负责人则表示,就餐时不用出示身份证,如果是现金消费,他们根本无法辨别谁是“老赖”。

  “缺乏统一的制度执行机制,部门间信息无法互通,是制约‘黑名单’执行效果的主要因素。 ”谢法官认为,各个部门对“黑名单”重视、执行力度不一样,法院与有些部门不能充分共享“老赖”信息等,制度执行起来有很多“漏洞”,给“老赖”留下可乘之机。

  采访中,不少法院一线执行法官还反映,网络时代,查控“老赖”财产还有许多新障碍,如网络财产形式正在动态增长,从余额宝、支付宝到网游装备、P2P贷款(个人网络直接贷款)等等,未来还会有更新的表现形式,这些怎么查控、如何执行,都有待研究解决。

  联防联治势在必行

  ● “治理‘老赖’要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 ”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汪律师

  ● “要借力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对‘老赖’联防联治联惩,让‘老赖’赖不起。 ”——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

  “我们正在积极协调与公安部门联网,利用公安网监控‘老赖’。 ”魏竹梅说,随着与法院联网部门的增加,“老赖”受限制的范围越来越大,最终达到“失信榜上有名,‘老赖’脚下无路”的效果。

  在信息联网、部门联治“老赖”方面,马鞍山市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与协调下,马鞍山法院与金融、工商、公安、国土、房产、民政等25家单位签订了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在全市统一建立司法查控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强化执行联动。通过司法查控网络,执行法官足不出户,便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各种信息,在第一时间完成对被执行财产或被执行人的控制,让“老赖”无法遁形。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与安全、评估与监督等一系列制度。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早在2003年就实施了“信用安徽”建设工程,在信用制度设计、征信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下一步,将建设全省统一、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包括“老赖”在内的失信惩戒“黑名单”,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守护诚信。

  “要借力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对‘老赖’联防联治联惩,让‘老赖’赖不起。 ”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呼吁,要建立健全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如果“老赖”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他们或许就会积极履行还债义务。

  “治理‘老赖’要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汪律师指出,依法治“老赖”,既要完善相关法规,卡住“老赖”通过离婚、诉讼等转移资产的通道,又要完善执行机制设计,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杜绝“老赖”逍遥法外。(朱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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