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全面推动依法治国 ——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有感

16.01.2015  23:2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审计机关推动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审计在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的保障作用及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计机关迎来了大有可为的“黄金时代”,也面临着不可预知的诸多挑战。作为地方审计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新一代领导集体指示精神,更要结合地方发展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审计能力,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为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立足于审计功能新定位,着力推动审计工作全覆盖。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的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审计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既是要求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接受接受审计监督,同时也对实现审计全覆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地方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工作和本地发展实际,致力于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

二、着眼于审计工作新思路,适时调整审计任务与重点。

新形势下,审计工作担负着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等重要使命,地方政府和审计机关也要随之而调整审计的任务和重点,不断揭露国家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善于从机制体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

地方审计机关除了要不折不扣完成署定和省定的审计任务外,更要通过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制定围绕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审计项目,把审计的重点放在依法行政、廉政建设、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紧紧围绕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涉及国家和地区改革稳定发展全局的情况,及时注意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三、落实于审计工作新实践,切实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审计机关在“下深水、涉险滩”的过程中,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过硬的本领,才能够在改革的浪潮中扬帆起航,踏上新征程。为此,要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把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管理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革新审计技术手段等作为提升审计能力的重要抓手,真正把功夫下到狠抓中央部署的落实上来,把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除此之外,审计机关还要充分利用有利的政治生态环境,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监督检查机关做好沟通交流,做到平台共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增强审计监督的合力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