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供销社连续十二年稳居全国供销系统综合考核前列

17.01.2019  14:42

1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对201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我省供销社荣获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综合排名列全国系统第4名,已连续12年稳居全国供销系统第一方阵。

2018年,全省供销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全年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013.59亿元,同比增长15.36%;营业总收入1921.31亿元,同比增长5.34%;利润总额64.25亿元,同比增长10.42%;资产总额1411.18亿元,同比增长6.09%;所有者权益382.48亿元,同比增长7.53%;全省系统已建村级基层供销社384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8576家,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56个、农民合作社5821个,入社社员89万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0个,为推动我省供销社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