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认真做好《供销合作社条例》起草意见的建议征集工作

24.12.2014  13:09

      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征集《供销合作社条例》起草意见的通知(供销厅法字【2014】58号)精神,市供销社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所属县区供销社分管业务的副主任、业务科长参加的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征集《供销合作社条例》起草意见的通知精神,所属县区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座谈交流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依法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必要性,尤其是目前各县区供销社在土地确权、机构设置、房屋拆迁等方面面临的各种问题,可以通过即将制定的《供销合作社条例》加以明确和解决,以提高供销社的法律地位。对有些有争议的事项,通过《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形式进行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供销合作社条例》,关系到供销社今后的定位和走向,也是促进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