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斌在全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31.12.2015  18:32



同志们:

12月9日,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了。这是时隔19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出台的又一份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文件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方向,影响广泛,意义深远。12月23日,经省政府同意、全国总社评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也出台了。今天我们召开座谈会,目的就是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交流探讨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上,韩永生同志传达了《实施意见》精神,崔继华同志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围绕深化综合改革和全年目标完成情况,16个市社、5个县社都作了很好的发言,既通报了情况,又交流了经验,还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讲得很中肯、很实在。下面,结合座谈会情况,我再讲两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关于深化综合改革

(一)《实施意见》出台历程回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下发以来,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好《决定》高度重视,梁卫国副省长及时召集省供销社进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决定》的初步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安徽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之后,省社赴河北、浙江两省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报送省领导。

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及时成立文件起草组。《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在省政府办公厅两次征求意见、两次座谈修改的基础上,7月31日,梁卫国副省长主持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对文件稿进行讨论修改。10月8日,李国英副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审议修改。10月16日,李锦斌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进一步审议修改《实施意见》。11月9日,王学军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11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正式部署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从中央下发《决定》到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历时8个多月。期间,经历了多次汇报,反复沟通,多方协调,最终会议审定。总的看,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实施意见》的出台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深化综合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工作更加繁重,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以更大的责任、更强的毅力和更实的举措去抓好落实。

(二)全面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实质

贯彻落实好我省《实施意见》,确保综合改革如期取得实效,必须深刻理解中央《决定》、我省《实施意见》以及省社《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统筹推进。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梁卫国副省长已在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高度概括,我的理解就是“12345”:即坚持一条主线,就是为农服务。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总体要求,中央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供销社工作的首要标准,所以无论怎么改,都不能偏离这条主线。抓住两个关键,就是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利益联结是切入点,没有利益联结,为农服务是一句空话;增强自身能力是根本,如果自身都难保,你拿什么去为农服务。深化三项改革,就是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改革。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供销社这一有机整体。在改革过程中,三者既有相对独立性,更有功效整体性,只有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形成乘数效应,才能符合改革要求。完善四个体系,就是组织体系、流通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组织体系是根本,流通、服务体系是关键,监管体系是保障。这四个体系既是为农服务的载体,又是实现为农服务的保证。实现五个突破,就是在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上取得突破。这五个方面既是我们深化综合改革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又是围绕主线、抓住关键、深化改革、完善体系成果的最终体现。如果这五个方面不能实现突破,那之前的“1234”就成了空中楼阁,抓好“1234”是为实现五个突破指明方向路径和创造体制机制条件的。在省社《实施方案》中,将这五个突破细化为五大工程,是明年和整个“十三五”工作的重点,只有深刻认识这五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内在逻辑,才能层层递进,不断深化,实现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上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总体思路我们可以称之为“12345行动计划”。

(三)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工作重点,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行动指南。对市县供销社来说,当务之急,是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理解《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创新学习宣传载体和内容,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进一步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营造有利于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2、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按照“12345行动计划”要求,是否可以这样理解,“1234”是口令,是规定动作,必须都要做,如三项改革,你不能只改哪个、不改哪个;四个体系,你不能只健全完善哪个体系、放弃哪个体系,那都是不全面的。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可以有先有后,也可以相互交叉,需要各级社统筹谋划。“5”是目标任务。口令是为任务而确定的,可以有自选动作,这就需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有基础、有优势的方面先行先试,能做到五个方面齐头并进当然最好,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往往很骨感,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择优先在若干方面率先突破,然后再创造条件,补齐短板,实现全面突破。

3、制定方案,试点先行。目前,随着我省《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出台,可以这样说,关于我省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了。完成了顶层设计,不等于说综合改革的各项措施已经落地生根,还需要由市、县供销社和省社本级投资企业的若干子方案作支撑,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省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最终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为此,当前亟需抓好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有两项:

一是市县级实施方案的制订与报批工作。当务之急是市级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就市一级通过何种方式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社的意见是:各市可以争取党委政府分别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当然这样可能需要的时间就比较长;也可以将《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融入《实施方案》之中,使之合二为一,通过《实施方案》体现出来,这样做效率可能会高一些。

需要强调的是,各市《实施方案》要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省社评估,由省社统一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实施。目前,正式上报《实施方案》的仅有宿州等几个市。我想在这里明确: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其他各市和2个直管县供销社要全面启动《实施方案》的制定与报批工作,2016年元月20日前上报省社。此外,各市在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的同时,同期部署、督促所辖县级社《实施方案》的制定与报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程序,县级社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市社评估,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社备案。省社要求,县级社实施方案的报批、审定工作必须在明年一季度完成,希望各市供销社切实担负起领导、督促责任,省社将适时派出调研组赴各市督导。

二是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关于试点工作,可能部分同志有些疑惑。我所理解的试点,包括两个方面意思:一个方面是全面综合改革的试点。包括由省社选择几个市社、县社、本级社有企业和市社选择几个县社、基层社、本级社有企业进行试点,以达到抓典型、带一般的目的。如明确部分市社和县级社承担某一项或若干项综合改革任务,侧重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取得经验后,指导面上工作。另一个方面是《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需要专项“试点”的部分改革任务。如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对实行企业化运营的联合社机关,应该进行不再纳入编制管理的试点;支持经济实力强、为农服务基础好的县级联合社积极稳妥开展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等等。这些均由各地按程序报批进行试点,也可以纳入本级《实施方案》一并报批。

就典型示范来说,对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供销社来说,可以在三项改革、四个体系、五个突破方面同时发力,全面推进;对自身实力较强、本级社有企业发展较好的供销社来说,可以重点在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推动社有企业调转促、理顺社企关系方面多做探索;对本级社有企业一般、但基层基础发展较好的供销社来说,可以重点在密切与农民产业、要素、利益联结,努力助农增收方面多做文章;对总体发展较弱的供销社来说,可以重点在增强自身实力方面多下功夫,以经济实力的增强带动为农服务能力的提升。总之,试点单位通过自选动作的深入开展来实现重点改革的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推动全省面上改革提供借鉴、作出贡献。

前期,合肥、宿州市和潜山县等地申报了综合改革试点,后来芜湖市、黄山市也申报了相关试点。会后,请各市供销社于2016年元月20日前,一是对前期确定的试点县改革方案进行再完善,也可以对试点县进行调整,一市至少确定一个试点县;二是各市推荐一个县级社作为试点单位上报省社,可以与市社试点单位相同,省社经研究后,确定若干市社和县社作为省社试点单位。

4、争取支持,用好政策。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支持,进一步把《实施意见》中各项政策配套好、落实好,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如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市、县级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立,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下级社主要负责人的选拔、配备、任用要征求上级社的意见等。如政策支持方面:基层社“三个允许”,社有企业“一个允许”,土地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城乡流通服务基础设施,等等。此外,各地也可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出台新的支持政策,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关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当前,改革与发展高度融合,发展每前进一步、改革就要跟进一步,改革深入一步、发展就推进一步。今年的各项工作已经到了收官扫尾的关键时刻,各地要再加一把火,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展奠定基础。

(一)前11个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从销售总额看,全系统实现2048.41亿元,同比增长21.3%。16个市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增幅最小的0.8%,最高的54.5%。其中,销售总额前五位的是阜阳173.71亿元、铜陵139.58亿元、安庆137.68亿元、合肥129.24亿元、亳州128.82亿元;增幅前五位的是安庆54.5%、宿州47.2%、亳州43.5%、阜阳33.2%、蚌埠33%。

从利润总额看,全系统实现36.8亿元,增长29.1%。除合肥市同比下降外,其余15个市均同比增长。其中,利润总额前五位的是宣城5亿元、黄山4.47亿元、芜湖4.06亿元、池州2.63亿元、阜阳2.59亿元,增幅前五位的是滁州120%、芜湖55.5%、阜阳40.1%、蚌埠31.3%、淮北31.1%。

(二)主要特点

1.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一是主要指标增幅保持高于全国、位次靠前。前11个月,我省系统销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6,总量全国第5。系统利润总额增幅高于全国19.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3,总量全国第2。二是市场活力增强,服务抓手不断增多。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系统新增基层社15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275个、社有企业106家、各类经营网点7437个。三是传统行业发展态势良好。1-11月份,除烟花爆竹销售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外,其他四大传统行业增长势头良好。其中,农资销售473.9亿元,农副产品购进560.4亿元,日用消费品零售654.1亿元,再生资源销售286.8亿元,分别增长15.6%、17.7%、22.7%、5%。五大传统行业实现利润20.5亿元,增长20.1%,占全系统利润55.8%。

2.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一是新兴行业较快发展。1-11月份,全省系统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达193家,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企业实现销售总额29.2亿元,增长624.3%,占系统销售总额1.4%。五大传统行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实现利润16.3亿元,增长42.2%,占全系统利润44.2%。二是资本运作能力稳步提升。各地不断发挥社有企业优势,注重运用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多种投融资工具推进企业扩张,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本运营方式,推进社有资本证券化。新力投资集团积极参与巢东股份资产重组,现已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桐城绿福股份也有望在近期登陆资本市场。

3.积极因素逐步增加。一是市场预期趋稳。前11个月,16个市销售总额为1773.2亿元,增长23.3%,高于全省增幅2个百分点。市、县级社分别实现利润14.94亿元、12.75亿元,同比增长25.4%、26.2%,市、县两级社利润占全系统利润总额近七成;省社投资企业和基层社实现利润5.26亿元、3.85亿元,分别增长62.7%和18.2%。系统盈利结构呈现橄榄型。这表明全系统在基层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果显现。二是改革氛围良好。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社会反映普遍良好,各地也将下发文件和出台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政策,改革的积极效应逐步释放,供销社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三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今年我省有21个农业综合开发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获准立项,其中专业合作社项目20个、龙头企业项目1个;新网工程有59个项目获省财政扶持。四是资金扶持力度增加。今年财政部和全国总社确定我省作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试点省份,中央财政注资1亿元已经到位。

(三)存在问题

1.目标任务完成序时进度不足。前11个月,全省系统销售总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267亿元)的90.4%;而利润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6.5亿元)的79.1%,利润任务差距较大。从销售总额看,除蚌埠104.9%、安庆102.2%、滁州100.1%3个市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以及亳州99.3%、六安99.2%、阜阳98.6%、铜陵97%4个市达到序时进度外,其他9个市均未达标。从利润总额看,除阜阳101.9%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以及芜湖95.73%、蚌埠93.14%达到序时进度外,其他13个市均未达标。

2.发展后劲不足。前段时间,省发改委要求报送2016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省、市、县级社没有一家申报。从某种程度上,这也说明了系统大项目建设薄弱,缺乏强有力的重点项目支撑,经济持续增长乏力。

3.基层基础薄弱。目前,全系统经营网点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综合服务功能还不完善,与《实施意见》提出的“三个全覆盖”目标要求相距甚远。

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存在问题不容小觑,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知。2015年转瞬即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全系统要紧盯目标、坚定信心,奋力攻坚。增长速度快、发展好的市、县社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多为系统全局作贡献;其他市、县社要咬紧牙关,奋力冲刺,争先进位。我想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其它工作

一是统筹抓好年终各项工作。年末岁初,事务繁多,任务艰巨。要统筹协调,逐一对照计划目标,抓紧梳理盘点,除了深化综合改革外,还要把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扶贫慰问等各项工作都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二是总结“十二五”,谋划“十三五”。要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全面总结回顾“十二五”;同时要按照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精心谋篇布局明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紧盯《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精准发力,突出重点,科学确定好系统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至于明年具体工作目标,将在二届八次理事会议上部署。

三是强化考核,创先争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今年省社将继续开展综合业绩考核,鼓励各地创先争优。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省系统改革发展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再过一天,我们将挥别2015年,迎来崭新的2016年。让我们新的一年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和我省《实施意见》部署,以饱满的热情、坚强的毅力、扎实的行动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