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供销社对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27.08.2014  12:21

      按照市委组织部亳组[2014]68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掌握目前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高等院校举办培训项目等情况,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亳州市供销社认真对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进行清理整顿。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已经参加的要求立即退出。

  二是严禁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

  三是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项目,包括各种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说明培训项目的举办机构、项目名称、学习期限和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

          四是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非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
  市供销社清理工作要求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供销社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并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围。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