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社多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6.07.2014  20:14
        滁州市供销社系统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来抓。在2013年领办自办合作社136个的基础上,截止2014年6月底,全系统汇总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近50家。 一、主动联系,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找到管理规范、组织制度健全、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开展工作,我们积极采取多种方式选取合作对象。一是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发展。二是依靠基层政府发展合作社。三是依靠供销社职工发展合作社。四是通过工商局、农委、农机局等部门,了解发展较好的合作社情况,主动联系。 二、把握合作准则,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在参与合作社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对此,我们坚持依法、按章办事,要求领办的合作社必须悬挂供销社标识,承认供销社的章程,对自办的合作社,按章程规定参与盈余分配,及时报送各类财务统计报表,从而建立起盈利共享、亏损共担、完善可靠的合作机制。 三、深入调研,多方支持合作社发展。为了让合作社真正了解供销社,让广大农民真正感受到供销社对合作社的支持,市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方支持合作社发展。一是利用自身资金参股、自办合作社,并引导农民入社,提倡农民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二是依托农资企业为合作社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三是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市社兴办的平价菜场、农产品展销中心,联系超市、学校等单位为合作社农产品寻找销路;四是深入调研,在合作社品牌建设、规范发展等方面献计献策。五是充分利用资源,为合作社提供人员培训,提升合作社发展潜力。六是构建专业合作社间沟通渠道,加强育苗、农机、种养殖等不同行业合作社间合作,组建同行业、同地域专业合作社联合体,增强市场竞争力。(李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