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方案》(供发业〔2016〕148号,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方案》精神现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包括网络零售批发类、电商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综合类等)1年以上,纳入供销合作社综合统计报表名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法经营。
2、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部门和专业的电商人才队伍,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拥有自己的仓储设施,县乡村三级节点物流配送顺畅。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电商业务收入稳定增长,经营的商品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富有成长性,在本级系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电子商务年销售额或交易额1亿元以上,运行稳定可靠。
4、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有助于提升现代流通效率和为农服务水平,对我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向本级供销合作社申请,由市级供销合作社进行初核后确定推荐名单(省社投资企业直接申报),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到省社综合业务处。
申报材料包括:
1、市、县供销合作社推荐文件。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平台上线运营及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情况、发展特色及创新情况、发展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电商发展中长期目标、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统计报表和财务年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各市供销合作社推荐1-2家示范企业,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前上报省社综合业务处,省社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择优评选。
联系人:洪涛,联系电话:0551-62655754,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