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替侄子还巨款 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02.3万获刑4年

29.07.2015  16:11

侄子债务缠身,欠别人70万元巨款,亲叔叔为了替侄子还债,“两肋插刀”竟然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狂吸公众存款1902.3万,最终因自己的糊涂行为身陷囹圄。

2011年,被告人孙飞介绍其侄子李帅向姚进、黄庆等人高息借款。年底,侄子李帅无力偿还高息借款,只好向叔叔孙飞求救,孙飞一时手头也没有如此多的钱,但看到侄子被追债人搞的焦头烂额,心有不忍的孙飞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点子,利用自己是司法局公证处员工的身份,以交纳招投标保证金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回报,向束平、王冰等18名不特定人员变相募集到了人民币1902.3万元,获得该笔巨款后,虽然部分是用于交纳招投标保证金、偿还了他人借款本息,但是也着实让自己的 生活 “潇洒了一把”。为了使自己的行为做的更像一点,案发前,孙飞也的确偿还了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后孙飞主动至枞阳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飞违反国家法律,以高息为诱饵,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902.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孙飞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孙飞当庭认罪,具备一定的悔罪表现,且于案发前已归还部分本息,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孙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孙飞的违法所得。(文中文物均为化名)(洪燕 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