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百元假钞被发现 宁国女子交真钞求“私了”

19.12.2015  23:03

无意中收到假币,一些人不愿上缴 银行 ,而是选择悄悄把“钱”花出去——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蚌埠籍女子在宁国一家粮油店花百元假钞购买两斤面条后被店主发现报警,该名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12月18日中午,宁国市公安局河沥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女子使用假币在自己经营的粮油店里买东西。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该女子控制住,并将其带回派出所。经民警询问,该女子高某对其故意使用假钞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高某是蚌埠人,当日上午来宁国找工作。中午十分,高某途径罗某的粮油店,见老板正在店里喝酒吃午饭,这个时间段用假币买东西,老板可能不会察觉的。想到自己有一张百元的假币,便想趁机用出去。没想到付钱时,老板对高某递过来的一百元纸币仔细辨认,一下拆穿高某的伎俩。被老板发现后,高某当即提出“私了”,给店老板100元作为赔偿,但老板当场拒绝并拉住高某报了警。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大面额现金交易时,一定要仔细辨认,对于自己不能够辨认的,可以找周围群众帮忙或到银行进行辨识,对于发现使用假币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对于自己已收到的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不能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