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佛道教活动场所标识牌统一悬挂工作

11.08.2015  13:09

 

省佛协办公所在地大观音庵统一悬挂标识牌(上图左下角)

 

佛道教寺观悬挂 “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是贯彻国家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自2014年底国家宗教局部署挂牌工作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样式统一制作,于4月23日在肥举行了标识牌挂牌启动仪式,对各地挂牌工作提出明确时限要求。滁州、安庆、宣城、池州等市举行了挂牌启动仪式,其他地方通过统一发放、送牌上门等方式组织开展标识牌发放。目前,我省依法批准登记的佛道教寺观已全部在醒目位置悬挂上“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

 

此前,我省组织对佛道教寺观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和核准,并上报国家宗教局在门户网站相关专题版块进行公告,完成了挂牌前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做好场所信息的动态更新,加强对挂牌后的监督管理,指导场所强化自律,以深化挂牌工作效果,全面推进佛道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