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老师为体验生活当服务员 投诉被扣工资

20.05.2014  19:09

  在酒店打工49天,离职后只拿了一个月的工资。阜城市民刘先生说,从今年2月初离职后,多次联系到酒店负责人,对方一直未兑现剩余的工资。

  刘先生是名教师,打工是为了体验生活。去年12月,他应聘至西关村酒店当服务员,并于12月2日开始上班。

  今年1月20日,刘先生从酒店离职,“我提前十多天告诉了经理”。1月18日,刘先生领到了2013年12月份的工资1300元。而1月份的工资需要等到2月18日。不过此后,刘先生或上门或电话数次找到酒店负责人,对方均表示不能兑现其1月份的工资。

  刘先生说,入职时,酒店负责人说每个月基本工资1300元,全勤奖100元。如果按这个标准计算,酒店还欠他800多元。

  昨日,西关村酒店负责人张女士说,之所以不兑现刘先生剩下的工资,是因为他离职没有提前打招呼,不符合程序。

  据张女士介绍,该酒店规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5天告知主管,还需要写一份辞职报告。“我们好利用这15天的时间,去招人替补离职人员的岗位。”不过她还说,只要离职时提前15天通知,即使未招到合适人选,也会允许员工离职,剩余的工资则照样结算,“但刘先生不符合情况”。

  张女士说,因为刘先生离职不符合程序,该酒店不会向他支付剩余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