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提高 上限不超过5770元

10.06.2014  11:19
导读: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这比2013年提高了490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称,依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算下来,合肥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885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这比2013年提高了490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计算,合肥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将不能低于63元。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天也发布通知,将调整缴存基数。经测算,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44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85元。月工资缴存基数下限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缴存基数调整应在7、8月份完成。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各缴存单位持基数调整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本报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