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提高到每年3240元

14.06.2016  13:43

        近日,滁州市政府下文,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增幅分别为22.7%和5%。

        本次城乡低保提标,把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兜底对象进行衔接,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按照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的两线合一,是滁州市实现兜底扶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提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也加大了兜底扶贫保障力度。

        下一步,该市将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接受申请的主体责任,畅通救助渠道,真正做到程序规范、操作规范、管理规范、档案规范,从源头上严把准入关口,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上报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静 王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