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城乡居民低保月人均由360元调至430元 惠及30余万人

09.02.2015  16:40

记者日前从宿州市财政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 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月人均360元调整为月人均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1776元调整为年人均2200元。

根据“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要求,我市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30.4万人,其中城区4万人。

经统计,2014年,全市累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0.14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2687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253元,保障面4.7%;累计享受农村低保待遇323.41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3785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17元,保障面达4.88%。(记者 关小宇 通讯员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