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救助对象参合参保

02.07.2015  11:35

      近日,瑶海区率先启动2015年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工作。参保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

对象、农村五保户、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

加当地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参保补贴标准:对上述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保)资金;资助城乡

困难群众参合参保,使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的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

题。


上报单位:瑶海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阮梦勤  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