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马小燕等22位同志为安徽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卫监督秘〔2014〕24号
关于聘任马小燕等22位同志为安徽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根据《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下放部分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1号)的规定与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各单位推荐,我厅对符合条件的马小燕等22位专家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对专家候选人资格质疑信息。现研究决定,聘任马小燕等22位同志为安徽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名单附后)。
附件:安徽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审查专家库名单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