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安监局“四位一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9.11.2014  14:04
    近期,蚌埠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位为一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安全投入。全市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采取财政措施,保障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其次是加大组织的保障,包括队伍的建设的、基础基层的建设、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启动、真正体现出投有所用,确保安全工作。

      二是安全培训。全市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识,狠抓培训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召开以各县、区分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培训工作通过抓重点,抓行业,层层落实,负起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三是基础管理。全市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基础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始终坚持抓安全就要抓队伍建设,抓行业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

      四是应急救援。全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在全市政府和企业展开应急预案预的编制,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演练,事故救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