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进一步规范伤残评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
21.01.2015 17:59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进一步做好伤残评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近日,宣城市出台了伤残鉴定及带病回乡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有关规定。
根据省厅有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取证出证回避和符合政策的原则,今后在新办、补评、调整残疾等级、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评定程序上,各县市区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审查材料、调查取证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因审查不严、不符合条件上报的评残档案一律退档,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评残鉴定操作中做到手续规范,资料完整,制作目录,装订整齐,专家鉴定,统一上报。自2015年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县市区民政局派两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和工作人员名单。
截止目前,宣城市2014年下半年伤残鉴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2015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新评上报材料时间也已确定。
上报单位:宣城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优安科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1.01.2015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