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老总不供述 锁定证据照起诉
今年1月7日,蜀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袁某、刘某某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中,以资本运作为名,诱骗众多人员买股份,加入其传销组织,并要求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案发时,三人均达到“老总”级别。
2014年4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可是归案后,为逃避法律惩处,三人均未供述自己下线的具体人数,因证据尚不充分,公安机关只得对三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蜀山区院审查起诉时,根据多年办理传销案件的经验,承办检察官认为三嫌疑人既达到老总级别,下线人数绝对不会少。但下线人数到底是多少?因三人没有供述,卷宗中没有反映,这给该案罪名的认定带去困难。在传销案件中,下线人数是一关键证据,如果下线人数达不到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就无法对其提起公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侦查人员也感到该证据很难取到。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如果三嫌疑人构成犯罪,却未受到法律惩罚,这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是对犯罪的放任。为查明真相,承办检察官又将该案卷宗细细地审查、过滤,寻找蛛丝马迹。
奇迹还真的出现了,审查中,检察官发现案件涉及了一名叫张林(化名)的传销人员,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科里好像办过与该人有关的案件。凑巧的是,该案中张林恰恰是这三名嫌疑人的上线。按照传销组织内部规矩,作为上线,应该知道自己下线的人数。于是,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希望从张林身上打开突破口,寻找证据。可是侦查人员不知道张林下落。检察官又向科室同事“打听”,没想到,一位同事竟真的知道张林,告知张林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早已被判刑,目前在服刑。
承办检察官立即将张林线索告知了侦查人员,侦查人员专程前往监狱,很快取到必要的证据:张林的笔录和辨认笔录,被扣押电脑中提取的拓扑图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实刘某、袁某是张林的直接下线,刘某某是张林的间接下线,三嫌疑人的下线均已达到30人以上,三个层级以上,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标准,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7月21日,在对刘某等三名嫌疑人决定逮捕后,经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