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定首批无传销城市 蚌埠铜陵马鞍山宿州黄山五城市获认定

22.05.2015  16:45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打击和整治传销违法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持续不断的打出传销“皖剑”系列行动,坚持每年开展,相关执法部门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全省打传形势出现明显好转,少数城市传销活动频发的态势得到遏制,部分城市打传形势出现根本性好转,在全市城区范围内显现了基本无传销的良好局面。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认真组织开展我省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暂行)》,日前,在有关城市申报的基础上,通过严格考评和实地核查,四部门联合认定了蚌埠、铜陵、马鞍山、宿州、黄山五个城市为“2014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皖工商公字〔2015〕30号),这是我省首次开展此项认定工作,上述五个城市也成为我省首批无传销城市。

  蚌埠、铜陵、马鞍山、宿州、黄山五个城市能够获得无传销城市的认定,其成功经验在于,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都建立了打击传销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听取打传工作汇报、部署工作、跟踪结果。二是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将打传工作纳入到文明创建和平安城市创建的范畴;制定和落实了打击和预防传销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应急制度以及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三是有很好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区的创建基础,达标率达到了100%。如在各街道社区都建立了打传“三支队伍”,即专业打传队伍、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发现有异地陌生人群聚集,上门盘问,对疑似传销的迅速报告辖区打传部门,使异地聚集型传销无立足之地。四是对传销违法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公安、工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明显,出现传销活动能够被及时清理整治,社会面传销基本消除,无规模性传销活动及因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五是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多途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立体宣传的声势和效果,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

  无传销城市按年度认定,每年进行一次,确保名实相符,群众信赖。

  此外,滁州市、宣城市相关部门已完成了对天长市、明光市和宁国市的2014年度无传销城市认定,本次认定后,我省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率已超过了20%的目标,2015年创建无传销城市的考评工作将从今年12月底前开始,力争在2015年度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结束后,全省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率达到5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