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0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1月17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关于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就常委会会议的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和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有关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全国人大代表固定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这个办法。
会议听取了关于确定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7年度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相关安排。
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