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将集团化办学

15.07.2014  12:26

  记者昨天获悉,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市政府部署,至2017年,全市将成立优质中小学、优质幼儿园集团30个,优质中小学办分校、优质幼儿园办分园45所。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优质中小学、优质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通过“优质学校+分校”、“优质幼儿园+分园”的形式,由优质中小学、优质幼儿园领办新校(园)或薄弱校(园),培育一批新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

  《意见》对优质中小学、优质幼儿园进行了界定:义务教育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社会声誉良好、认可度高的学校;普通高中为省、市示范高中;学前教育为省、市公办一类园和民办优秀园。优质中小学、优质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可采取“委托式管理”、“一体化管理”、“一校多区管理”等管理模式。

  据了解,委托式管理是指集团的核心学校和分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核心学校向分校输出品牌、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一体化管理是指集团统筹管理各成员学校,实行连锁式运营,“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教研、统一师资、统一考核”等。一校多区管理是指一个优质中小学有几个校区,实行一个法人负责制,各校区选派执行校长,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具备条件的相距较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区还可以实行“统一招生”。

  市教育局将制定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共建工作的督导评估办法,每学年对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奖补、奖励的重要依据。(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