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 深化完善群众自治机制
28.02.2017 01:31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引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凝心聚力。省民政厅近期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
各地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行为规范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村民小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楼栋组织实施的“组规”“寨规”、小组公约、楼栋自治公约等也可纳入征集范围。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
具体征集条件为:各地依法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内容合法实用。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省民政厅将依托全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遴选,选择优秀村规民约,将以图书、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推广。
上报单位:省厅政权处 |
信息作者:陈帅南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8.02.201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