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休宁县市场监管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再推新举措

08.05.2015  00:28

  今年来,休宁县市场监管局以新的《消法》实施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法律“七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进一步落实新《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违规现象,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省、市工商局的部署,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依法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宣传发动,切实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利用宣传横幅、印发宣传单和县内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新《消法》和专项整治的意义。按照局所联动全面开展辖区内涉及格式合同使用经营主体的情况摸底排查,督促经营者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银行业、电信业、旅游业、快递业、汽车销售业以及其他社会普遍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重点查处各行业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特别是利用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行政指导服务力度,做到事前对企业有指导帮扶,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事中有监管执法跟踪,事后有评价,努力实现行政指导、监管执法、服务维权的“三统一”。

  三是分工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整治过程中,加强与人民银行、旅委、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运用,通过“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经营者守法用法、诚信经营,形成部门间协作畅通,企业经营者自律守信的监管机制。对查办案件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予以公示,最终达到合同监管“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