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获审议通过

21.10.2015  15:50

近日,由休宁县粮食局起草的《休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获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本次重新制订的新办法是根据近年来粮食工作变化的需要和省、市粮食局的要求,县粮食局认真研究后制定初稿,并邀请县财政局、市农发行等部门召开初审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后再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新办法从县级储备粮的总则、计划、储存、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方面,分46条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相关管理职责和方法。本办法的出台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