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公车不守规矩,纪委将贴“罚单”

27.07.2014  11:35

  在休宁县城区的大街小巷,尤其是酒店、娱乐健身场所等地方,常有纪检人员专门查找党政及企事业单位的公车,发现涉嫌违规车辆就公开张贴一张黄色“罚单”。被贴了“罚单”的公车驾驶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接受处理。这一办法自7月中旬实施以来,当地已有8个单位因公车违规被通报批评,4名当事人因公车私用被处分。

  7月26日,休宁县纪委常委郑志春告诉记者,7月中旬起,该县纪委、监察部门创新了公车私用的巡查和查处办法。纪检人员不定期到居民小区、娱乐场所、酒店饭店等地,通过明查暗访,查找公车。查访时间一般为下班之后或周末。因为这些时段,公车如无公务使用时必须入库停放,因单位无车位等特殊情况需在外停放的也会报备。

  查访中,对发现的涉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车辆,纪检人员会先拍摄、记录以做证据,然后在车辆挡风玻璃上张贴《涉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告知单》,责成车辆驾驶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到县纪委接受质询或处理。

  据悉,当地这一办法是从交警部门借鉴来的,“罚单”采用黄色也有警示寓意。以前,发现公车违规会记下车牌,次日电话通知该车所属单位。现在,公开被贴“罚单”,就增加了查处公车违规的透明度,通过这些公开张贴的醒目的黄色“罚单”,可以增强市民监督公车的意识,遇到类似现象时可以主动参与举报。同时,这也改变了以往需要专门安排人员电话逐一告知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程序,提高了公车私用查办的效率。

  7月中旬以来,该县已对暗访发现的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8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3个单位的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近期有4起公车私用行为被查处,4名当事人依照规定上缴车辆损耗费、油费共2200元。另一起公车私用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

  对于公车违规被贴“罚单”一事,休宁县的胡先生连称好事,但如果纪委能在贴“罚单”后公布处理结果,效果将会更好。对此,休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查处过程中,对偶犯及情节轻微的主要以教育、警示为主,如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内部通报、罚款(补缴费用)等,情节严重的会给予处分。今后,对再犯、性质严重或认错态度不好的,纪检部门会加大处罚力度并予以曝光。(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