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降低居民消费成本 减轻企业负担九千余万元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21日讯(记者:关子祥)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讯、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经营者,向社会提供基础公用产品或公共服务,其经营行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1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4月以来,我省针对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80件,已结案30件,罚没款237.55万元。据初步统计,通过专项集中整治,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9005.76万元。其中敦促相关企业降低违约金标准、退还押金、取消不合理收费,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2796.28万元;督促有关行业取消或滚动使用预付款、保证金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6209.48万元。
我省公用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供水企业在维护保养供水设施过程中,强制收取用户更换水表及相关配件费用;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基建用水水费保证金、管道清洗费;强制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招标入围后缴纳安全运行保证金;强制收取居民首次办理供水IC卡押金;超标准收取用户水费违约金;设置不合理条件指定经营。二是供电企业强制向工商业用户收取电费押金(保证金)或预收费用且不滚动使用;指定对新建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和施工;对新建楼盘用户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时,强制用户缴纳用电预存费用。三是燃气企业强制用户缴纳押金或预付费用且不滚动使用;强制用户购买安装其指定的燃气灶具、报警器和商业保险;强制收取高于政府定价的燃气费用;强制收取燃气IC卡开户费和补卡费;超标准收取用户气费违约金。四是公共交通(城市通卡)企业发行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搭售卡套、收取折旧费;收取明显高于成本的IC卡押金、补卡费等。五是殡葬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骨灰盒、花圈和丧服;设置不合理条件拒绝提供骨灰寄存服务;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商品及滥收费用。六是供热企业强制收取用户最低用气费用;盐业企业强制搭售指定商品;广电行业强制用户购买安装其指定商品,设置不合理条件拒绝提供服务等。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并对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行业问题向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反馈,初步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整治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据了解,2017年全省将继续选定几个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公用企业整治。同时,突出典型案件曝光,加大对公用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曝光力度,揭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表现、特点和危害,公布典型案例,注重以案说法,警示违法经营,扩大公用企业专项整治的社会影响。对发现的公用企业经营中突出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和提示,提高人民群众抵制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