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执行“僵尸企业”案 为老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02.03.2016  17:25
 

  安徽法院网讯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同时促进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僵尸”企业盘活,金寨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解决此类案件,为老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安徽某公司本是金寨县招商引进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短缺等问题,多方借款、数额巨大且不能按时还款。多位债权人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后,该公司未能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照程序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流拍后确定保留价以进行变卖,现已由新进企业买得。2016年2月16日,该新进企业将案款交至法院,我院向其送达了变卖裁定书并告知其向税务部门缴纳过户税款,同时向房管部门送达了变更登记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2016年2月24日、25日两天,金寨法院依法强制腾退原有公司,该案顺利执行。

  金寨县人民法院立足法院本职,结合地区特点,对于此类案件,一直十分重视并积极、妥善解决,依靠司法强制力为案件的顺利执结、老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