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男子盗走15公斤多霍山石斛 价值52万余元

30.04.2015  13:25

六安新闻网讯  邹某是安徽省舒城县人,曾先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四次。2013年6月,在监狱服刑九年后,邹某再次刑满释放。本以为邹某就此“改邪归正”,但其终究本性难移。

2014年9月25日凌晨,邹某乘着夜色潜入霍山县城一石斛专卖店二楼,用事先准备好的锥子撬开被害人张某家的房门,将放在室内铁桶中的15.742公斤霍山石斛盗走。

霍山石斛是兰科石斛属草本植物,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药用价值大,价格高昂。

除少量留下自用外,邹某将剩余15.192公斤石斛抵押给石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同案处理)并让其寻找销路。后公安机关在石某协助下,将等待销路信息的邹某抓获。经鉴定,邹某盗窃的石斛价值520507.00元,数额特别巨大。

日前,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通讯员 吴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