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保局今年以来举办了近五百场保密警示教育活动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28日讯(记者:王昕) 6月27号下午,安徽行政学院50名学员来到省国家保密局接受保密警示教育。像这样的保密警示教育活动,省国家保密局今年以来已开展了近五百场。越来越多的参与者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公民想了解政府信息,必须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获取。
昨天(6月27号)下午,安徽行政学院第50期省直机关二级机构处级干部进修班的50名学员,在省保密局通过参观保密案例展览、现场观摩技术演示、观看警示教育片、上机测试等方式,接受了一次保密警示教育。
学员王建涛表示: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想首先让我们对国家保密工作的新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第二对提高我们国家公职人员的保密意识有很大的作用。”
一些学员说,过去他们认为公民只要保守国家秘密即可,对其他的一些行为并不特别在意,通过警示教育认识到有些事情千万不能大意,如国家机关单位内部文件资料在未公开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内容在互联网以及公开出版物、新闻媒体上传播使用;严禁通过手机通话、短信和QQ、微信、微博等公共交流平台传达、部署、传播内部文件信息资料和敏感信息等。
省国家保密局法规处处长张洁介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我国法律在规定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对于教育、医疗、社保等与公民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具有知情权,但获取这些信息的渠道必须是合法的。
安徽行政学院管理学教研部博士刘超表示: “如果公民认为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满足其生产、生活的需要,可以通过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不要随意传播非正常渠道获得的有关信息。我们的行政机关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以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