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法官倾心化解十年纠纷
安徽法院网讯 7月8日,随着双方签收调解书,安徽省农科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合肥市科奇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长达十年的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助力国有土地及时收回的同时,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杨剑波的充分肯定。
十年纠纷源起场地占用
2000年11月,科奇公司于农科院后勤中心签订了一份场地使用协议,由农科院后勤中心将一处空地有偿提供给科奇公司使用。2005年8月,根据合肥市有关“大建设”的要求,省农科院要求科奇公司搬迁腾出场地。由于双方未能就搬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科奇公司一直占用讼争场地。2011年12月,农科院后勤中心向庐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科奇公司返还上述场地。庐阳法院一审认定场地使用协议无效,科奇公司应立即返还场地,科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代表建议要求及时收回土地
判决生效后,农科院后勤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科奇公司又提出异议,于2013年12月诉至庐阳区法院要求农科院后勤中心赔偿其为履行场地使用协议而受到的损失合计85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评估鉴定涉案场地上建筑价值,从自身利益出发以期拉长诉讼周期。而与此同时,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杨剑波向省高院反映了涉案国有土地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希望法院尽快处理相关案件。
对于杨剑波代表反映的问题,庐阳法院高度重视,陶霞院长及时了解了相关案情,并和民一庭庭长周袁及承办法官巩平一起前往省农科院与杨剑波代表就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沟通。针对杨剑波代表反映的问题,陶霞院长亲自督办案件,并要求承办法官努力克服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当事人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案件审理的困难,尽快依法办结案件。
倾力调解力促纠纷和谐化解
为做到又好又快办案,同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巩平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一方面原告科奇公司为获得更多补偿和利益,通过鉴定等方式在延缓诉讼程序的推进,另一方面被告农科院后勤中心面临着尽快收回国有土地的巨大压力,即使法院尽快判决,科奇公司仍有可能提起上诉并利用二审期限继续占用涉案土地。因此,应将工作重点放在科奇公司身上,争取双方能够调解结案。但其中的困难也很明显,双方积怨时间长,相互不信任,调解积极性都不高。
随后,巩平法官开始了艰难的调解工作。他首先通过多次沟通,使科奇公司渐渐认识到拖延诉讼并不能为其带来更多利益,也使农科院后勤中心认识到调解是解决双方纠纷的最好方式。进而,承办法官指出了科奇公司诉讼中存在的两个问题,即评估损失未扣除折旧率、未考虑须按过错比例赔偿对方损失。法官透彻的分析,使科奇公司认识到己方诉讼存在的风险,降低了赔偿预期。与此同时,法官督促农科院后勤中心积极主动配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科奇公司限期将讼争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交付给农科院后勤中心,农科院后勤中心支付其附属建筑物补偿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