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合肥学院章程》
11月19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合肥学院章程》。校党委书记蔡敬民、校长张文兵、副校长郑永红、陈啸,纪委书记洪家友、副校长陈秀等领导出席大会。来自学校各部门、各系的150多名教职工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议伊始,陈啸副校长对《合肥学院章程》(草案)制定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简单介绍了章程草案从起草委员会的建立到草案最终制定的过程。之后,校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余国江就《合肥学院章程》(草案)正文文本结构、内容作了具体的阐释。随后,与会教职工代表分为7个代表团分组讨论,代表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为章程草案建言献策 。主席团听取了和讨论了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把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章程草案的修改中。
总结会上,余国江对《合肥学院章程》(草案)的讨论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具有共同认识的建设性意见进行了采用,同时对仍存在争议的问题将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并在后期会将各方意见及起草文件的法律依据放于学校网站进行公示,供大家讨论。
在举手表决环节,大会以150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合肥学院章程》(暂行)。
随后,校长张文兵强调,制定具有我校特色的章程需要反复斟酌,广泛听取学生、教职工的意见,凝练成更具我校特色的、符合我校定位的章程。
蔡敬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大学章程是大学管理和运转的基础性文件,是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标的集中体现,它对于明确大学内部的结构关系、确定大学的法律地位、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榜样作用,也是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维护教职工自身权益的合法要求,对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后,蔡敬民鼓励在场教职工代表“要敢于在改革中创新,在全国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并希望与会代表积极向广大教职员工传达和宣传好会议精神,带领全校教职员工一如既往地团结奋进,务实工作,开拓创新,把学校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悉,我校作为安徽省大学章程起草的试点单位,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成立以陈啸副校长为组长的起草小组,经过多方调研,反复修改,历时四个多月完成了《合肥学院章程》的起草工作。制定大学章程是学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学校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审议《大学章程》的过程是凝聚全校教职工对学校核心价值的认同过程,对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具有重要作用,对早日将我校建成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合肥学院章程》的施行将为我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动力。(宣传部 发规处 工会 校新闻中心学生记者 张舒 姚建立 肖安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