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今起推广新型芯片防伪公章 旧公章依然有效
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8月17日起,芜湖市将正式推广使用新型芯片防伪公章,新注册登记、开户的单位、企业,需要使用新型防伪公章。自8月17日起,工商、税务、质检、民政、 银行 等在受理新注册、新开户事宜时,将查验公章,对不符合公章系统要求、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公章,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老公章易“山寨”
新公章可防伪
公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身份、权威的标记和凭证,公章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由于芜湖市公章刻制防伪技术落后,市面上主要流通的有原子印章、红胶章、光敏印章、铜章等四种公章,这些公章有的材质不耐用,有的太昂贵,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比较容易被“山寨”,没有防伪措施,无法保证公章的唯一性,容易被仿制,且在流通过程中无法鉴别真伪。此外,公章管理手段缺失,申刻程序繁琐,导致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非法私刻公章现象较为突出,伪造公章制造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蒙受损失。
在此情况下,芜湖市将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公章。新型防伪公章内有一枚存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信息的防伪芯片,可以有效防止伪造公章的出现。
新刻制或更换
必须用防伪公章
8月17日,全市将统一启用新型防伪公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刻制或需更换的法定名称章或冠以法定名称的单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它公章,均使用植入芯片的新型防伪公章。同时,在公章上制作防伪变异印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村)民委员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单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它类型的公章,在新刻制或更换时,也都将使用新型防伪公章。
公安机关将联合质监、国税、地税、银行等单位,在业务窗口设置验章终端,新增企业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开企业账户等业务时,须先行检验公章的真伪,通过多部门联动,防止假公章在社会上的流通。
旧公章依然有效
鼓励换成新公章
正式启用新型芯片防伪公章后,已经刻制存在的公章怎么办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工作人员解释说,8月17日起,新需要刻制公章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一律刻制新型防伪公章;8月17日以前,经公安机关许可刻制的公章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为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防止伪造公章的出现,还是建议逐步更换使用新型芯片防伪公章。
为了推广新型芯片防伪公章,市公安局也简化了刻制审核手续,实行网上审核等便民服务。凡新成立或因业务需要新刻制公章的单位或个人,可持相关手续,到有资质的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点,网上办理公章刻制审核手续,由市、县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核后,公章刻制点就可刻制新型芯片防伪公章了。据悉,目前全市有30个公章刻制点,可刻制新型公章,其中市区有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