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不放炮放炮只放电子炮

30.01.2015  07:03

建议五招治爆竹

  昨天上午,各代表团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就烟花爆竹禁放提出了很多建议:用“电子炮”取代传统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处罚标准、设置奖励来鼓励市民举报等。

   推动使用电子炮代替

  省人大代表、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表示,关于烟花爆竹的禁放,他之前在铜陵工作时,曾委托公安部门给铜陵市所有社区全部配送了“电子炮”。“百姓们遇到红白喜事时,不放炮又很难,有电子炮代替传统的烟花爆竹,我觉得挺好。”姚玉舟说,“当时我就让财政拿了一笔钱,给铜陵市的每个社区带来了10挂电子炮。”

  姚玉舟介绍,电子炮没有烟尘,不会污染环境,操作简单,每响一次可以“秒定”。姚玉舟说,社区里谁家有红白喜事,工作人员就带过去,放一放电子炮。“中国的传统习俗对人民是有影响的,但一些适应新环境的替代方式值得推动。”

   局部禁放难改善大气

  “去年六安市实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我建议全省可以推行。”省人大代表王秀丽举例称,“《条例》中第72条,禁止在幼儿园,学校,文化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燃放烟花爆竹。”王秀丽看过后反问,“那么在其他地方燃放,就可以不禁止了吗?就会对大气没有影响吗?”

  省人大代表金成俊也支持全面禁放,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全面禁放是长期任务之一。此外,金成俊还补充建议,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鼓励城市绿化。

   违规燃放可罚5千元

  对于禁放烟花爆竹这个问题,省人大代表金国清直言,他觉得200至500元的罚款,处罚力度太轻了。现在经济发展了,人民的腰包也鼓了。他举例说,去年就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一个男子为了放鞭炮,把500元罚款事先准备好了,放在了燃放地点不远处。等鞭炮噼里啪啦放完了,执法部门赶来时,这名男子直接把事先准备好的罚款交给执法部门。“主管部门对此却无可奈何。”对此,金国清还建议,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罚金应提高至2000元。

  对于其他代表提出的提高烟花爆竹罚金建议,省人大代表姚玉舟也表示赞同,“要是把处罚力度提高到2000元至5000元,那些肆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就要好好想一想了。”

   举报燃放给市民奖励

  省人大代表李金广建议,政府部门公布举报燃放网站和举报电话,给举报市民以奖励。“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公民参与,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

  过年不放鞭炮没年味,但平时一些市民也不顾他人感受放烟花爆竹,省政协委员吴信林建议,实行烟花爆竹购买报批制度,在非政策规定的燃放期,有市民要购买烟花爆竹,须出示住所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批准许可。如此一来,限制燃放区的居民,平时买不到烟花爆竹制品,能从根本上杜绝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行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