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航有啥不一样?

26.02.2015  19:15
   中国绿色时报2月26日报道(记者  王胜男)  2月初,我国南方、北方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议基本签订完成。今年春季,来自20多家通用航空公司和单位的55架直升机、39架固定翼飞机,服务于19个省(区、市)的森林防火工作。
  与往年同期相比,今年的租机数量更多,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作业的范围更大;最重要的变化是: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森林航空消防补助经费从部门预算转列补助地方专款,作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支出内容之一。
  租机数量的变化透露出哪些信息,能否反映出森林航空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飞行费支付方式的改变又将怎样影响森林航空消防的未来?《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将为您一一解读。
   数量逐年增加
  机源仍然不足
  近年来,我国森林航空消防租机数量逐年上升,但机源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国森林航空消防事业的最大难题。
  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2万多起,出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扑救412起,仅占火灾总数的4%左右,其中,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4起,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与了其中3起的扑救,占75%。这组数据说明,由于数量所限,目前我国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只能参与重点林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与实际工作需求还相差甚远。
  可与此相对应的是,随着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的推进以及重点国有林区的停伐、减伐,林子越来越密,一旦着火,车进不去,人进不去,只能靠飞机侦察火场、运送扑火队员和载水灭火。森林航空消防的优势和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是空中直接灭火能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森林防火水平的重要标志。
  目前,我国已有19个省(区、市)开展了森林航空消防工作,建立了24个航空护林站,总航护面积达311.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2.47%。预计到“十三五”期末,全国航空护林站的数量将超过40个,并合理布局直升机起降场。
  航站越来越多,需求越来越大,机源不足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比较理想的状态是每个航站至少配置2架大中型直升机可用于空中直接灭火,1架小型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用于日常巡护、火场侦察和扑火指挥等。”
  但现实是,在全国通用航空公司中,用于航空护林的直升机总数不足60架,其中可用于载人、吊桶灭火的中型以上直升机只有16架,加上每个航期部队支援的10多架直升机,仍然难以完成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特别是尚未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省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需要从其他省区远距离调机,难以在第一时间到位。
   租机价格无利可图
  通航公司缺少增机动力
  缺飞机,尤其缺可以用于空中直接灭火的大中型直升机!
  在现阶段,我国森林航空消防手段已由单一巡逻报警发展到巡护、侦察火场、机(索、滑)降灭火、吊桶(囊)灭火、机群化灭、空中扑火指挥、防火宣传和火场急救等多种形式。但由于中型以上直升机机源紧缺,在实际扑火作业中,空中直接灭火的比重仍然较低,航空消防的空中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今春南方、北方租机协调会上,各省都积极争取大中型直升机。
  面对森林航空消防的需求缺口,国内通用航空公司为何不愿意做这“上门买卖”?一家通用航空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表示:“不是不想做,而是不划算。”
  森林防火季节性较强,森林航空消防很少全年租机,而且,南北方租机时间相对集中,“用半年、闲半年”的租机模式让通用航空公司几乎无利可图。目前的租机价格虽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商定,但基本还是以上世纪90年代的指导价格为基准。租金低了,通用航空公司亏本;可要是提高租金,由于飞行费有限,森林航空消防部门又租不起。在这样的情况下,通用航空公司自然不愿意增加机源。
  站在森林航空消防的角度来看,有限的飞行费必须“精打细算”,不仅要考虑所租机型能否用得上,还得考虑是否租得起。2014年,飞行费中央预算为4.04亿元。国内通用航空公司在相关政策扶持下引进的3架米-26TC直升机、2架米-171直升机和1架卡-32直升机全年为森林防火工作服务,6架直升机每年支付的飞行费为2.46亿元,占2014年飞行费总额的60.9%,租用其余飞机的经费只有1.58亿元。
   飞行费跳出部门“盘子”
  展现更广阔上升空间
  无论是机源不足问题,还是租机价格问题,最终都受制于飞行费的额度。
  国家每年给予森林航空消防的投入都很大,但与需求相比仍然入不敷出,尤其在引进一些新飞机、大飞机后,追加飞行费的需求更加迫切。以往,飞行费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都拨付到森林航空消防部门,受部门“盘子”制约,飞行费增长的空间毕竟有限。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森林航空消防补助经费从部门预算转列补助地方专款,作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支出内容之一。这也意味着,飞行费跳出了林业部门的“盘子”,今后有望得到更大幅度增长。
  国家防火办相关负责人说:“在飞行费有保障的基础上,破解机源瓶颈,一是要扶持通用航空公司引进中型以上直升机;二是考虑引进K-Max等适用于西南高海拔林区森林火灾扑救的直升机;三是引进大型固定翼洒水灭火飞机,解决远距离调机慢、应急能力弱、效率低等问题。”
  根据规定,今后,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上年森林消防任务,结合形势发展需要,提出一年森林消防任务及所需经费支出,并纳入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申请文件中一并上报。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飞行费由中央财政另行下达。吉林、黑龙江以及西部省区,中央财政承担的飞行费比例不高于80%;其他省份中央财政承担的飞行费比例不高于50%。
  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和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按航护片区,会同有关省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两次租机协调会,协商确定租用机型、数量、租机天数、计划(低限)飞行小时、作业地点、开(结)航日期和费用标准等,并分别与供机方签订租机协议。
  租机协议签订后,有关省财政部门按照协议以及南方、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分别与有关省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的结算单,向供机方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