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意见的情况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11月30日致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中指出,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省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持稳中有进,继续稳中有为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转型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一是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对省委、省政府今年以来出台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0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条”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结合中央最新政策精神,再推出一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把握政策动向,做好政策、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行为。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财政注资参股的作用,提高县域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进一步扩大有效投入。大力推动项目提质提效,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分投产、竣工、达产达效三类,梳理列入年初计划的重大项目,抓紧落实开工建设条件,推动更多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三是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积极培育信息、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社会养老等新的消费热点,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融合发展,进一步拉动消费需求。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研究制定全省新型城镇化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试点开发区创新产城一体体制机制,加快落实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严格执行首套普通自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加强创新型省份建设。出台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安徽建设的意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突出抓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全面启动新型显示和机器人两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推进列入试点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谋划后续项目。以产业链核心环节为突破口,以培育和引进领军企业为重点,谋划推动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一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三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传统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制定并落实我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在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产能的基础上,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与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兼并重组、促进节能减排等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四是大力发展服务业。突出抓好服务业集聚发展,再规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新要求,加快发展金融、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五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集中力量扶持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真落实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六是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继续严格控制开发区数量,推动开发区适度整合。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前提,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为核心,规范开发区扩区工作。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标准,落实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有序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利用,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三、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动力活力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构建统一有序、竞争开放的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步伐;对尚未实施整体改制的省、市属国有企业,抓紧制定落实改革方案。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确保全年完成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任务。加快推进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前期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进开放合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转型。一是加快发展对外贸易。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引导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二是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突出战略平台带动效应,用足用活国家战略全覆盖相关鼓励政策,促进皖江示范区、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调发展,为有效承接和吸引境内外投资提供平台。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将招商引资与做优主导产业、做强首位产业、做大新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密切关注自贸区建设动态,主动做好产业转移、体制创新、口岸建设等方面的对接。加快推进合肥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是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出台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支持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和资源供应基地。
四、强化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安徽
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出台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明确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二是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增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开展大别山生态补偿试点。三是全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谋划实施一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着力改善大气质量。四是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规划建设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普查工作,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
五、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一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分类指导,加快实施进度,创新实施方式,完善管养制度,提高民生工程实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有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二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政府出台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改善农村基层和山区贫困地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优化城镇中小学布局,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公办、民办幼儿园,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养老事业的投入,努力满足持续增长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和落实财税、土地、投融资等支持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四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年内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做好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帮扶救助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提高分配率和入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