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今年以来全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中安在线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8.3%;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起数持平;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分析今年以来全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暴露出以下问题。
问题一: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人交通违法问题突出。
合肥市“1.25”较大交通事故,河南省豫SA1982号肇事大客车在事发前长时间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巢湖市“4.17”较大事故,肇事车辆苏KAM070号大货车驾驶人是车辆所属运输企业从网上招聘后第二天就从事交通运输,该起较大事故主要原因是该驾驶人闯红灯造成的。
问题二:部分地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
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有3起与道路设计和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有关。黄山市“4.24”较大交通事故事发路段临水,路侧设置的警示墩防撞强度不够,间距过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滁州市“5.28”较大交通事故事发路段开口较多,且开口处缺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祁门县“6.3”较大交通事故事发路段为急弯,且道路两侧防护设施及交通标识不完善。
问题三:涉及私家车辆较大交通事故较多。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普遍拥有私家车,群众驾车旅游、探亲出行较多,一些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全省发生涉及私家车辆较大交通事故7起,占较大交通事故总数的53.9%。六安市“1.14”较大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酒后驾驶私家车辆且超速行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问题四:主干线道路较大交通事故多发。
今年以来,全省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较大交通事故6起,占较大交通事故总数的46.2%,在省道上发生较大交通事故3起,占较大交通事故总数的23.1%。这些路段车流量大,且外省籍过境车辆较多,是较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今年以来,全省发生涉及外省籍车辆较大交通事故6起,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6.2%。
针对今年以来我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行动,先后在全省部署开展高速公路“亮尾、降速、防疲劳”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治理行动,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记者 符秀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符秀云 编辑:许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