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亿 安徽出台政策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

02.07.2018  17:41

  (石璐)新华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出台《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加强与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国公司实验室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以下统称“大院大所”)合作。

  政策“红包”丰厚最高补助可达1亿元

  政策规定,支持大院大所在安徽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交流合作。对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安徽省设立研发机构的,安徽省按落户市对研发机构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大院大所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按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增量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研发机构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按项目上年实际拨经费3%- -5%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研发机构最高可达400万元;对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安徽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依据绩效情况,安徽省按照落户市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子一次性奖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对大院大所在安徽省发起、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活动,安徽省按市支持资金额度的20%给子奖励。

  同时,支持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的研发机构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对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的研发机构成功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一次性给予100万一300万元奖励;对成功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大院大所申报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安徽省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设备购置、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等方面进行补助。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无社保购房等“福利大礼包

  政策还规定,支持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确需使用编制的,可由省里调剂部分事业编制供其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江淮优才卡”,持卡人可享受无需社保证明购买住房、申请出入境证件、申报省人才项目、本人及家属落户等基本服务事项,并可办理长期签证、医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申请支撑评审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事项。支持大院大所科技人才团队申报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计划,对入选团队,省在市支持的基础上,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300万一1000万元支持。

  促协调市县联动区域创新发展

  政策明确指出,支持各市县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对保有、引进大院大所的市、县(市、区),省在支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市)创新型乡镇创建,开发区升级,省级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计划中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为充分发挥大院大所的作用,政策还明确规定,省内现有大院大所与各市、县(市、区)对接合作,其新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等享受与境外、省外大院大所同等政策待遇。

  此外,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促成安徽省与大院大所合作。对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安徽省设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省内外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省在市支持的基础上,按市支持资金额度的2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该政策的出台仅仅围绕创新链布局政策链,同时注重发挥和调动市县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的力量,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还加大了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支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表示,通过该《政策》实施,安徽省将力争到2020年,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各市县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机制合理、运行高效、成效显著的全省与大院大所合作工作体系,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