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22亿元置换债券为地方还债减压

01.04.2015  10:43

      记者3月30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近日核定我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322亿元,我省已将此置换债券额度分配到各市、县、区,用于偿还今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变化,即将存量债务中属于政府债务的部分,从短期、高息中解脱出来,变成长期、低成本的政府债务。 ”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债务,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缓解地方偿债压力,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目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各项工作,如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等正有序推进,工作总体进展走在全国前列。为确保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省财政厅已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格债券资金管理,置换债券中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偿还存量债务要严格逐笔对应到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存量债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