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办案7.36万件 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0亿元 安徽法律援助倾力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31.01.2016  17:43

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6万件,位列全国第七、中部前列,同比增长10.5%;共有8万名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21.5万人次。全省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量为10.61件。

扩大范围,降低标准,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全省15个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文件,将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华侨和归侨侨眷等新增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基本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

出台制度,突出重点,倾情关注特殊人群

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全省所有看守所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安排律师值班,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今年全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万件,比2014年多办案4413件,同比增长39%。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大。安徽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三类人员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将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关注群体,全省在建制团级以上军队有关部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52个,为242名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岁末年初,组织在全省统一开展为期3个月的法律援助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等,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省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92万件,为2.6万名农民工讨薪3.18亿元。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3473名残疾人、8083名老年人、18394名妇女、4956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广建站点,完善网络,提供快捷便民服务

建立“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全省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3382个,联系点1.7万个。全省125个法律援助中心已有121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现了临街一层的要求,占总数的97%。

全省所有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监狱、看守所、法院、军队全部设立工作站。省及16个地市侨联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全省16个市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各地安排律师值班接听解答热线5.2万人次,同比增长35.2%。

制定标准,优化结构,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我省3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是优秀案例入选最高的省份之一。

明确案件质量标准。制定贯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试行)的配套实施细则,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档。

优化案件结构。实现全省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占办案总量的53.7%,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办案总量的21.4%,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占已结案件比重的74.2%。与去年相比,均有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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